繼牧師《做一個耳聰目明的人》的講道後,上週是關於如何細讀聖經,並把上帝的話語帶入每一天的生活。不過針對「耳聰目明」這樣的說法,我自己非但是不聰不明,也完全看不到國王新衣般的上帝指示,究竟這樣的我要如何繼續進而把上帝的話語帶到每一天,真有點迷惘呀........

上禮拜我鼓起勇氣再次參加了查經會(關於使徒行傳的講解)--- 四年來的第二次參加這個活動..........用很惱人的破台語念台語版聖經,一邊翻找普通話版,牧師講道時我不禁問自己:我在這兒幹麻?

我完全就是那種在特殊場合(禮拜與查經會)才會拿著聖經努力讀的人!平常除了生病會翻翻詩經尋求慰藉外,老實說聖經我根本讀不下去。平常最多只能專心讀2-3小段,再看下去就開始雲遊了,下次也不會有任何欲望繼續上次的章節。

奧修說上帝用的是獅子的語言,所以我們這些平凡無知的駱駝才會都聽不懂,還很超過的把耶穌釘死。或許吧!不過聖經也不是上帝或耶穌寫的........

聖經裡那些很紛擾抝口的名字、稱謂、地名,對我而言,只是製造無謂的藩籬隔開真理,增加聖經跟現代人的距離。看到上帝的律法對女性的態度,我寧願相信那是在過去很寬容的作法,在現代無非是曝露滴血的肉塊吸引女性主義的圍勦攻擊。

為什麼不用更淺顯的方式敘述上帝和耶穌的真理呢?撇開那些人名,耶穌不就是跟我們說「完全交付、完全信任」的重要性嗎?因此麻瘋病得潔淨,失明的復明?而上帝不就是在說他要人遵守的律法嗎?有紀律的生活並心存感謝?

或許聖經不適合現在的我,所以我沒辦法讀下去...........相較之下奧修的書就容易讀多了,他用很直白的短句子點破我們舊有的觀念。 

這是說我的文學造詣很差吧?ㄎ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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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三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