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知道我先生簽屬不急救同意書的前提是:
我能反悔嗎?
因為ㄧ般人對安寧病房的印象就是在等死,是放棄治療的地方......
我現在覺得它是積極想讓病人好死的地方。
所謂的好死就是用一些比較不痛苦的方式,如打鎮定劑等。首先我很感謝在最需要病房的時候終於等到安寧病房,而且是單人房!要知道安寧病房是一位難求,好多人在排隊也不見得能住到。
裡面的護理人員大部分都相當有同理心,提供很多幫助,包括會跟病人打招呼,會幫忙換尿布,會協助放一些枕頭讓病人舒服一點。而且安寧病房有提供洗澡的服務,讓臥床的人能夠好好清潔一下,泡個熱水澡真的很棒。甚至也有藝術治療提供給孩子。
但裡面的住院醫生都很年輕,而且他們看到癌末病人就心中認定他時間不多,所以常說的就是;"吃不下是正常的,你舒服比較重要。" 或 "你只會越來越惡化" "你這是惡病質" 之類讓人喪氣的話。
腫瘤癌細胞需要高熱量的營養,當你不給它,它就會吃掉你身上的東西,,,,,,所以不吃營養進去,身體就只會越來越虛弱,而安寧病房也不怎麼會打營養針,他們醫生在意的是如何讓病人舒服的走,但他們並沒有考慮到:
如果病人和家屬是希望能夠延長時間,並不想死在安寧病房!
我自己的經驗是這樣:
我先生住進安寧病房一個多禮拜,有一天我要去台北的和信醫院幫他詢問臨床用藥,我們兩個人因為偶像黃大煒要來探病都充滿希望,想說再試看看,於是在我沒進醫院的那天,醫院把他弄了斷食療法;只靠點滴。
雖經過我先生同意,但並沒有知會家屬。很不幸的當時雇用看護跟醫生誇大說他屁股拉肚子拉到脫皮,醫生也沒去查證,就說要避免他繼續拉肚子進行斷食打點滴。還說這樣調理之後,他出院我們會比較好照顧。
但安寧病房的點滴都打很慢,怕病人體內積水,所以在這種治療下,我第二天從台北回來他就整個虛弱下去,甚至昏迷了(血糖太低)。
當時我想停止這種治療,因為畢竟他當時是可以吃東西的,而且拉肚子這症頭是他從化療半年後就開始出現的,只是這個看護不了解沒看過在那邊哀哀叫。當時的護士(還已經懷孕)就狠狠地說: 好啊,那你就讓他吃啊,反正他吃甚麼就會拉甚麼
當天試過給他布丁跟癌症營養品,但他拉肚子更兇了!後來我想到原因應該是因為他已經有斷食一天多,那要回歸飲食要放慢速度,甚至要吃甚麼要很注意,濃稠的癌症營養品就不適合。
那是我們一般民眾不懂,但護士看到這樣就好像在說: 就告訴你們吼~
於是要我們答應繼續做斷食的治療......
接下來幾天他越來越衰弱,甚至失去聲音,也無法順利吞嚥了.....
拉肚子減少了沒錯,甚至尿液都少了..........
他到前一天還握著我的手說會堅強下去!
他是如此有勇氣,如此想回家,想更多時間陪伴我們!
但最後這個斷食療法卻奪走他的性命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