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柯震東聲淚俱下說已帶來最壞的示範,這是一輩子的汙點云云。三小還真想問:吸大麻........真有那麼大不了的嗎?
話說中國大陸雖近年來錢淹腳目,娛樂事業發達,不過畢竟還是相當保守的共產國家。這樣的國家把大麻視為可怕的劇毒當然是有道理的,不過台灣有必要隨之起舞嗎?
儘管目前在台灣大麻是非法的,是因為這樣基於"不違法"的理由我們反對大麻。
不過大麻是否是可怕的毒品,這點似乎值得探討。
畢竟我們資訊沒被監控,是不是在慌亂逃跑噴淚道歉之餘可以更了解"大麻"究竟是啥?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以下資料來自wiki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根據對於中樞神經系統的作用方式,娛樂性藥物可概分為四大類:鎮靜劑(Depressants)、興奮劑(Stimulants)、致幻劑(Hallucinogens)與大麻(Cannabis)。各國法律不允許的娛樂性藥物,在中文稱為毒品;但大麻是否應該被歸為毒品,目前仍有廣泛爭議。
第一類是鎮靜劑(Depressants),即通過抑制中樞神經系統的活性來產生愉悅感。人類使用最廣的鎮靜劑就是酒精,而被列為毒品的鎮靜劑則包括鴉片、嗎啡、海洛因、巴比妥、和氟地西泮 (FM2)等。第二類是興奮劑(Stimulants),即通過刺激中樞神經系統的活性產生愉悅感。人類使用最廣的興奮劑是咖啡因和尼古丁,而被列為毒品的興奮劑則包括古柯鹼、安非他命和搖頭丸 (MDMA)等。前兩類毒品都只是改變人的情緒,第三類毒品則直接作用於更高級的人類活動——思想,這就是致幻劑(Hallucinogens)。顧名思義,致幻劑可以讓人產生幻覺。人類最常用的致幻劑包括麥角酸二乙醯胺(LSD)、仙人球毒鹼(Mescaline)和裸頭草鹼(Psilocybin,也就是毒蘑菇)等,後兩種都來自植物,是原始社會的巫師們經常使用的輔助藥劑。
大麻被單獨劃為第四類,原因在於大麻對於中樞神經系統的作用方式非常複雜,對某些功能有興奮作用,對另一些功能又有抑製作用,同時還能致幻,但又沒有很強的成癮性和急性生理毒性,這就相當於同時具備前三類毒品的好處,但卻沒有它們的缺點,這就是為什麼大麻是目前所有毒品當中定位最模糊的一種,很多人都認為將大麻定為毒品證據不足。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大麻在毒性和耐受性這兩個方面都達不到毒品的標準,尤其是和酒精、尼古丁(香煙)和咖啡因這三樣合法的東西相比,差距更是明顯。就拿毒性來說,酒精在這方面臭名昭著,全世界每年都有很多人死於急性酒精中毒。酒精的間接毒性也很要命,每年因為酒後駕車而死亡的人更是不計其數。尼古丁就更不用說了,雖然它的急性毒性沒那麼強,但煙草製品對於身體健康的危害已是公認的常識,香煙就是國家公開售賣的最危險的毒藥。這三樣東西的成癮性也都很高,尤其是尼古丁,是公認的強成癮物,尼古丁的癮太難戒了。酒精和咖啡因的成癮性稍弱,但也比大麻強。除了嚴格執行伊斯蘭教的國家,在絕大部分國家酒精、尼古丁(香煙)和咖啡都是合法的。
1994年國家藥物濫用研究所,流行病學家詹姆斯安東尼和他的同事,對15至64歲之間的8000餘人,對自己吸食大麻和其他毒品,大規模的調查所發表的文章。研究人員發現,那些曾嘗試大麻至少一次的人,約9%的最終適合大麻依賴的診斷。相應的數字酒精為15%,古柯鹼17%,海洛因23%,和尼古丁佔32%。因此大麻可能讓一些人上癮了,但91%沒有上癮。這進一步說明大麻比其他許多合法或非法毒品更不易上癮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簡單來說,大麻對身心帶來的傷害低於菸酒,上癮程度也不及兩者,不過香菸和酒卻可以四處販賣和廣告。相反的大麻在許多國家仍被視為是"毒品"---- 甚至吸一口就等於是人生的汙點這樣。
而且連一起釣蝦的蝦女郎還要一邊哭爸一邊驗尿澄清.............整個讓我很看不下去...........!! (而且有種應該要驗毛髮吧,毛髮才能驗出半年內是否有吸)
總之,對大麻的恐懼是有點太over了!大麻或香菇等等天然的hi物,在南美洲都常被巫師當成一種工具。三小之前留美時,也有同學喜歡把大麻烤成餅乾請大家吃之類的。。。感覺很稀鬆平常,是一種放鬆的東西,只是味道稍嫌嗆鼻。
反倒是常聽聞有同學party因為喝酒,而被拖去xxx的慘劇,卻沒聽過因為吸大麻而被怎樣......總之大概是這樣的思維也影響像房祖民等有留學過的人吧。
不過必須清楚的是:就算大麻不像菸酒那麼毒,在許多國家仍是違法!
就像在新加坡不能亂丟垃圾的道理是一樣的。
以上是三小不負責的心得。
延伸閱讀:
http://intermargins.net/intermargins/IsleMargin/DrugLib/articles/article04.htm
http://refrain.moj.gov.tw/cp.asp?xItem=1054&ctNode=390&mp=1
《紐時》挺大麻「不比菸酒危險」
留言列表